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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臺灣極端旱季之災與水利紛爭

1933年臺灣極端旱季之災與水利紛爭

 

臺灣為副熱帶與熱帶季風氣候,雖然平均年降雨量為2207毫米(約世界平均之3倍),但受到東亞季風環流、鋒面與颱風等天氣系統的影響,加上地形的作用,使得不同地區的雨季長短和雨量多寡有明顯差別。冬季北部和東部地區若有連續20天不下雨,就屬氣候上少見的異常現象;但在南部地區要連續50天不下雨才算是異常偏乾。這主要是因為冬季東北季風帶來的水氣受到高山阻擋,南部地區在背風面不易降雨,每年11月至隔年2月是南部地區的季節性乾期;北部及東部地區則因沒有山脈阻擋作用的影響,季節性乾期不如南部及西部地區明顯。

1933年乾旱下的農業災損

發生在1933年的異常偏乾,是日治時期相當極端,也是影響時間較久的一次乾旱。臺灣各地區當年年降雨量低於氣候平均值,其中又以臺南、高雄、臺中在1月、2月、4月、5月、8月、10月觀測到的降水量,出現遠低於往年同期的極端值,嚴重乾旱導致農作物發育不良,減產、欠收直接影響農民生計。1

1933年臺中、臺南、高雄各月的雨量變化圖,1-2月、4-5月、8月、10月皆低於該月的雨量氣候平均值。

1933年臺中、臺南、高雄各月的雨量變化圖,1-2月、4-5月、8月、10月皆低於該月的雨量氣候平均值。

1933年第一波的乾旱在4、5月發生。雖然就臺灣的降雨狀況來看,通常旱季為每年11月至翌年2月,但該年度1至5月的降雨紀錄,卻遠低於同時間平均雨量。照理說每年的2至4月及5至6月各自會有春雨及梅雨,但1933年臺南與高雄卻有連續近兩個月不下雨的紀錄,當年4至5月高雄及臺南測候所出現連續55天無雨日紀錄,是歷年來4至5月期間高雄最高紀錄、臺南第3高紀錄,也因此嚴重影響農業灌溉及作物生長。日治前期的「農業臺灣」經濟政策,促使臺灣許多土地轉為水田種稻,而水田一旦遇上嚴重乾旱,各地的耕作者馬上就得面臨水稻的生長問題。

1933年異常的乾旱,該年的新聞報導頻傳作物枯死、灌溉系統水源不足的消息。而4至5月正值第一期稻作結穗期,臺中以南如雲林、嘉義、臺南,農作減收至少五成,嚴重影響農民生計,5月31的《臺灣日日新報》還報導斗六的農民見到自己的心血遭遇如此慘狀,悲嚎不已當場暈厥。

中南部多處埤圳灌溉水源大量減少。供應嘉南平原灌溉用水的嘉南大圳,因為水源烏山頭水庫的蓄水量下降到滿水位的不到兩成,送水量大幅減少,還有停灌的危機。其他處的公、私設埤圳亦是如此,有些採用輪流灌溉的方式,有些灌溉位置位於水圳下游處的,就難逃分配不到水的命運。

題名:中南部大旱魃 農夫悲號昏倒現場(附各郡下被害狀況)

《漢文臺灣日日新報》,1933年5月31日,日刊4版

題名:中南部大旱魃 農夫悲號昏倒現場(附各郡下被害狀況)

 〈中南部大旱魃 農夫悲號昏倒現場〉報導內容摘要:

臺南州下。因數月來不雨。各處第一期作。被害甚大。自林鳳營。至斗南間。鐵道沿線水田。稻苗高已五六寸。現皆涸渴乏水。若近日中降雨。亦必減收五成。嘉義郡下。水稻五千七百甲。嘉義郡水利組合私設埤圳。水源亦全部涸渴。異常旱魃。被害四五成至全滅。斗南附近大埤庄水稻。全部瀨於枯死。惟斗南虎尾間尚有水源。免於遭害。斗六郡下。被害八千六百七十四甲。金額約六十七萬元。本期栽種蓬萊種者。虎尾郡六千甲。斗六郡一千六百甲。嘉義郡一部牛稠溪以北四百甲亦皆乏水。濁水溪及新虎尾溪間。虎尾郡下。即西螺兩千六百甲。二崙二千四百甲。幸以濁水溪為水源。略見減水。甲當收穫約十八石內外。較諸當年亦減收若干。西螺地方。以四日輪番灌溉。免遭旱害。然圳末方面。約一千甲。亦必減收。其他各地方。相當被害。失收五成以上。嘉南大圳烏山頭貯水池。滿水五十五億立方尺。現僅八億五千萬立方尺。雖自六月一日起通水每秘送水五百萬立方尺。若不降雨。亦不能繼續給水。濁幹線方面。雖以濁水溪為水源。奈大圳未設以前。以同溪為水源者。有五埤圳。屬該圳優先優先權。非有餘裕。大圳不能取入。故大圳曾按五月一日起通水。至今尚難實行。其他甘蔗。胡麻。落花生。被害莫大。亦弗能施肥。各肥料商。坐失巨利。日前斗六某農夫。見稻苗枯死。悲極哀號。昏倒現場。其慘如是。而臺中州下旱害亦不亞於臺南州。就中北斗郡最烈。彰化。員林。比較的有灌溉之便。若新高。竹山。能高。南投。東勢各郡下。亦有一部分旱害甚大。水稻。陸稻。甘蔗。地瓜。落花生等。減收三四至六七成。能高郡下。不能栽植者三百甲。因旱魃減收八成以上者。約六百甲。國姓庄被害最大。竹山郡下。弗能栽種者三百餘甲其他各農作物。減收三成以上。如南投郡中寮庄。為凶作而免除戶稅者。為數甚多。街庄財政為此困難。欲仰州廳。特別補助。目下申請中。又高雄州岡山郡地方。反買收地瓜簽。藉以生活。稱大正十二年以來。未有大害魃。惟幸自二十八日來大雨。均稍告蘇生云。

烏山頭水庫(中島高地遠望八田大壩)

烏山頭水庫(中島高地遠望八田大壩)

(資料來源:Lafayette Digital Repository典藏,約1930年代。)


4至5月的乾旱在入夏進入雨季後稍微得到緩解,不過8月又再度反常地迎來第二波的極端低降雨量。西臺灣的新竹至屏東,陷入缺水危機,其中又以當月總雨量只有12.5毫米的高雄(創下高雄測候所設站以來8月最低雨量值),僅為氣候值3%,以及總雨量35毫米的臺南(此為臺南測候所設站以來8月第2低雨量紀錄),是氣候值8%,最為嚴重。

在第一波乾旱已經經歷減灌與作物枯死,乾旱區裡的農民這次對於水資源取得更加焦慮。受害最嚴重的高雄州,原本是第二期稻作灌溉的時節,現在農民因久旱不雨痛苦不堪,境內曹公圳沿線各水利組合,為此制定因應缺水的供水秩序,更為了防止農民在這個危急時刻去偷水、搶水、起衝突,還通知各地的警務人員嚴加戒備。

題名:高雄州下旱害 恐惹起爭水不祥事

《臺灣日日新報》 1933年8月27日,日刊4版

題名:高雄州下旱害 恐惹起爭水不祥事

〈高雄州下旱害 恐惹起爭水不祥事〉報導內容摘要:

既報高雄州下旱害。範圍甚廣。農民俱苦痛。於是高雄州當局。對曹公埤圳所屬各水利組合。督利給水公半。欲期無遺漏。將派遣職員調查。而後期灌溉區域二千百甲內。無水者二百甲餘。有輪番灌溉之處。故被害甚少。關右警務部當局。恐惹起盜水、爭水等不詳事件。欲防止其未然。經將該情。通牒各郡署。利為警戒云。

題名:桃園 水稻旱害

《臺灣日日新報》 1933年8月27日,日刊4版

題名:桃園 水稻旱害

〈桃園 水稻旱害〉報導內容摘要:
桃園郡下。大圳區之外大湳大檜溪水汴頭各方面。因久不雨。水稻多枯萎。受大圳灌溉區內之桃園中壢兩郡海濱方面。因圳水難到稻田。未多涸渴龜裂。農民大為憂慮云。
農民艱困的日子持續至1933年底。第二期稻作持續因缺水枯死,經歷整年歉收生活困頓的農民不堪全無收入,集結並派出代表向郡役所陳情。10月12日《漢文臺灣日日新報》報導10日斗六大埤庄農民,集體向斗六郡役所請求減免地租、水租,陳情迅速獲得斗六郡守同情並通過減免。

題名:斗六大埤庄旱害 有一家大小聚哭者 舉代表向郡守種種陳情

《漢文臺灣日日新報》,1933年10月12日,日刊8版

題名:斗六大埤庄旱害 有一家大小聚哭者 舉代表向郡守種種陳情

〈斗六大埤庄旱害 有一家大小聚哭者 舉代表向郡守種種陳情〉報導內容摘要:

臺南州斗六郡一帶。因旱害相續。水稻日以枯死。就中大埤庄之慘激猶甚。同庄一帶。雖有郡水利組合經營之霞雹蓮埤。然因水量缺乏。不能灌溉。如去第一期作。有減收五成內外。本第二期作。收穫期。迫于目前。而水稻枯縮者多。殆有全減之概。某地米農一家大小。相抱嚎泣。去九日同庄區委員。及有志等。會于庄役場。磋商結果。選舉庄長劉本君。與吳及黃隆張禎祥陳廷蘭陳抄諸君為代表。去十日午前八時。出郡訪問倉內郡守于公室。陳情地租水租減免。及霞雹蓮埤區域縮小之事。受倉內郡守之同情。決定來十二月中要納水租額之半額。猶豫至于來年。八月中要納人地租。減免之事。然後與州當局磋商霞雹蓮埤區域縮小。一同皆感謝郡守之克恤民艱。至午前十時半頃。一同滿足退出。

面對臺灣降雨量過於集中的現實,再加上殖民地的「農業臺灣」政策,日本政府透過興建相關的水利設施,以及官方直接介入並接管民間的埤圳水利秩序,由國家掌握、控管、分配水資源。

解決農計民生的南北水圳系統

1901年,臺灣水圳系統正式受到政府的掌控。過去在清代,埤圳設施多屬私人財產,日治初期的調查事業中,土地調查與埤圳調查使政府釐清並可以著手整頓清代以來既有的水利設施,隨後將之指定為「公共埤圳」,不管是水圳的利用、行水區土地、各種與水圳有利害關係的人(如引水人、地主等),都受到政府的監督。再加上總督府主導興建的官設埤圳,埤圳漸漸轉變成「公共財」,代表國家某種程度上得以介入人民的耕作行為,加以管理約束、收取水租課等。1903年,水圳的利害關係人更進一步被組織成「水利組合」,水圳、土地、使用人成為一體的概念。2

臺灣降雨時間與分佈區域不均的問題,水圳公共化是以官方主導、統籌、管理的方式,有效又理性地分配資源的解決方式。水圳的存在,使得臺灣整年適合耕作的時間拉長,耕作的土地面積增加,同時我們可以在1933年發生的乾旱事件報導中,看到官方制定的水利秩序在面對旱災時的功能。但政府介入不代表能全面改善資源分佈的問題,以下舉桃園大圳以及嘉南大圳兩個日治時期相當重要的水利設施為例。

○桃園大圳

桃園大圳於1910年代中期開始興建,取石門一帶的大嵙崁溪(大漢溪)上游溪水灌溉桃園台地,過去桃園台地屬旱田,1925年通水後,轉為可以種植兩期稻作的水田。雖然擴張了桃園稻米種植面積,但桃園大圳攔截了超量大嵙崁溪上游水源,使水源末端的中、下游農民直接感受到水源減少,一旦遇上乾旱,大嵙崁溪中、下游農田就面臨無水灌溉的危機,繼而引發「水騷動事件」。像是1928、1929年連續兩年乾旱,位在大嵙崁溪下游的後村圳灌溉區域,農民生計嚴重受到影響繼而聯合向政府提出抗議。

清代時後村圳就已經存在圳頭圳尾水源分配不均的爭端,幾次在日本政府治臺初期發生的旱災中,農民間爭水引起的衝突也不少,直到1928連續兩年的大旱,將農民推向挑戰政府的邊緣。

早在桃園大圳規劃階段時,參與工程的總督府技師八田與一就已認為大圳取水過多,會影響下游的灌溉狀況,同時大嵙崁溪中、下游地方上的農民也為同樣原因反對大圳興建。桃園大圳通水後,再加上大科崁流域間幾個水利組合超量攔截上游水源,原本中、下游農民的擔憂直接印證。面對農民幾次的衝突,甚至到後來的抗爭,總督府除了相勸協調,興建抽水站因應插秧季節的水資源需求,並沒有建立起有效統籌分配的根本對策。官方面對一連串水紛爭事件的處理方式,反映出日本政府犧牲大嵙崁溪中、下游地區,扶植桃園大圳灌溉區域內的水田,達到國家目標「米穀增產」的態度。3

桃園大圳 (桃園埤圳)

桃園大圳 (桃園埤圳) 

(出自《日本地理大系第十一卷臺灣篇》,1930年,資料來源: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開放博物館

1925年 (大正14年) 5月14日桃園大圳通水式報導

(桃園大圳組合,資料來源: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

<荒蕪之地變美田 桃園大圳通水式>報導摘要:

經過約一年前的大正13年(1924年)5月26日進行桃園大圳「試通水」之後,臺灣總督府決定在大正14年5月盛大舉辦「桃園大圳通水式」典禮,典禮原定在「第一支線第一號池」畔舉辦露天儀式,由於辨天池下了一場大雨,因而臨時將典禮式場移到桃園公學校內舉行。參與典禮人員以新竹州、臺北州所屬官員、職員和桃園郡、中壢郡、大溪郡的耆老為主,總督府中央由總務長官、內務局長、殖產局長出席,當日出席典禮人數約2,000人。通水典禮由第七任桃園大圳工程主任五十嵐大輔技師提出名為「荒蕪之地變美田」報告,並由長官致辭,以及動工時的桃園廳長武藤針五郎追懷故事。下午舉辦盛大慶祝活動,晚上舉行桃園第一次的煙火活動。桃園大圳工程從調查、測量、設計到動工、建設、完工為止,總共歷時長達27年時間,為台灣史上耗時最久,最困難的水利工程。從典禮的盛大與隆重,可見得桃園大圳通水時的風光。

 ○嘉南大圳

嘉南平原年降雨分配不均,同時平均氣溫高容易使地表逕流蒸發,沿海平原地勢平坦也不利排水。興建嘉南大圳的計畫在桃園大圳通水後加速進行,大圳整體設施包含烏山頭水庫以及大圳的灌溉渠道,烏山頭水庫為原官佃溪上游興建土壩形成一半人工的貯水池,貯存除官佃溪外,還有來自曾文溪與濁水溪的水源。4

嘉南大圳工程費用為日治時期水利設施最高,政府要求身為水圳利害關係人的引水農民共同負擔,因此將費用反應在水租上。水租按土地面積大小收取,以往種植像甘蔗這類不需要太多水量的農作,農民自然不願意增加支出。原本灌溉用水不足的土地,農民因資金與技術門檻等疑慮,對於通水後轉作水田的意願不高,所以也不見得歡迎大圳興建。5

為解決嘉南大圳水源不足的問題,「三年輪作制」將大圳的灌溉區域按水路系統分為三區:濁幹線灌概區、北幹線灌概區、南幹線灌概區,而各區再劃分三個小區域,分別種植水稻、甘蔗、雜作作物,每個小區域三年中各輪作一次水稻、甘蔗、雜作,三年為一個循環。如此一來,新的水利秩序將直接改變原本農民的耕作習慣,導致大圳在通水前就受到灌溉區域內農民的質疑。通水後,三年輪作制影響農民資金、勞力投入的變動,還有單一作物帶來的風險,因此也不是所有的農民都能因大圳的興建提高農家收入。大圳的興建,大抵還是為了提高米糖產量的國家政策。6

1933年嘉南大圳平面圖

1933年嘉南大圳平面圖

(資料來源: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開放博物館)

嘉南大圳工事

嘉南大圳工事

(出自《日本地理大系第十一卷臺灣篇》,1930年,資料來源: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開放博物館

烏山頭水庫出水口(珊瑚潭貯水池出水口)

烏山頭水庫出水口(珊瑚潭貯水池出水口)

 (資料來源:Lafayette Digital Repository典藏,約1930年代。)

氣候影響下的水資源問題一直是生活在這座島上的人必須面對的課題,水源在清代可以引起族群間的衝突,到了日治時期成為統治與被統治者之間對立的關鍵,即便到了今天,我們總能在每次氣候異常乾燥的時候,看到水資源分配的爭議,加上現代還混合著不同產業間用水比重該如何分配,使得議題更加複雜難解。我們也需要更加深入的來了解氣候變遷,及其對臺灣水資源的影響,讓環境永續、用水更無虞。

本文整理:林雅娟  /審閱:詹翹、陳信安  /編輯:李耘衣

本文註釋

1陳彥傑、陳秀俐、王子碩,2019年,《歷史極端氣象事件之文史資料跨域研究(1/2)》(頁203-204),臺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2吳佳融,2018年,《日治前期臺灣埤圳地圖與埤圳管理政策之關係研究(1901-1921)》(頁32),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博士論文。

3李進億,2014年,《水利秩序之形成與挑戰——以後村圳灌溉區為中心之考察(1763-1945)》(頁159-184),國立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博士論文。

4陳鴻圖,2001年,《嘉南大圳研究(1901-1993)——水利、組織與環境的互動歷程》(頁77),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博士論文。

5陳鴻圖,2008年,〈臺灣南部水利糾紛的歷史考察〉。《興大歷史學報》,20,頁109-134。

6陳鴻圖,2008年,〈臺灣南部水利糾紛的歷史考察〉。《興大歷史學報》,20,頁109-134。

修改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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